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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第四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

2014第四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
103年6月9日修訂
壹、目標
  為使星雲大師倡導的「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三好運動—亦即,做好事:做有益於人間的好事;說好話:說令人受用的好話;存好心:常懷祝福別人的好心—能為校園的品德教育注入活水,以期增進友善的師生關係,型塑優質的校園倫理文化;進而由學校向社區擴展,以促進社會祥和,爰辦理本項選拔。
  本項選拔之具體目標如下:
 一、選拔重視學生品德教育且熱心創意推廣的實踐學校,協助其樹立推動典範。
二、發掘能具體落實與推廣三好運動的教學與活動策略,增進推廣之效果。
三、實踐學校能將推動的經驗,推廣到其他學校與社區,成就三好社會的理想。
貳、主協辦與指導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三、承辦單位:佛光大學
 四、協辦單位:人間衛視、人間福報、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
叄、推動與審查機制
  為公正辦理審議相關作業,設置「三好校園實踐學校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其組成與運作如下:
一、委員會由主辦單位聘請教育與社會碩望人士十人為委員,敦請其中一人擔任主任委員,負責審議選拔與獎勵辦法、審議程序,及確定獲獎名額之決審等。
二、委員會置執行長一名,下設工作小組,承委員會之命辦理各項行政業務。
三、選拔作業由委員會委員按組別分別組成「初複審小組」,負責各組選拔相關事宜,必要時得依需求外聘委員協助遴選作業。
四、「三好校園實踐學校」之審查採二級制,各組初複審委員負責書面審查(初審)與專業對話(複審),審查結果提送委員會確定獲獎名額。
肆、選拔組別與名額
 「三好校園實踐學校」之選拔,分大專校院、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等三組,每年辦理一次,獎勵名額如下:
組別 申請方式 入圍複審 複審方式 獲選校數
(上限)
大專校院 第一次申請 8 同下列方式 5
說明:大專校院組若申請踴躍,經委員會審查同意,得酌予增加名額。
高中職組 第一次申請 8 1.採發表與專業對話方式進行。
2.發表時間15分鐘。
(1)學校報告3分。
(2)專業對話12分。 5
續申請(1) 5 3
續申請(2) 3 3
小計 16 11
國中組 第一次申請 12 8
續申請(1) 8 5
續申請(2) 5 5
小計 25 18
國小組 第一次申請 19 15
續申請(1) 11 8
續申請(2) 8 8
小計 38 31
伍、參與選拔學校之條件
為達活動目標,參與選拔之學校須具下列條件:
一、須為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
 二、凡有意願、有能力、且能用心實踐的學校,皆歡迎參與選拔。
三、大專校院組得以全校、院、系、所或社團提出實施方案,惟一校一案須以學校名義提出申請。
四、優良「三好校園實踐學校」第二、三年續申請之學校,計畫以創新、實踐及延續性為主,經費視計畫酌予補助。
五、凡連續3次或累計滿3次提出申請而獲選者,兩年後得以深化計畫及創新構想,再次提出申請(視同新申請)。
陸、輔導與分享過程
 一、獲選學校得自選輔導人員一人,以協助落實推動事宜。
 二、第一學期結束前應參加主辦單位辦理之期中報告,檢討與分享辦理情形。
三、為了解學校具體落實計畫情形,必要時得安排審查委員前往學校訪視。
四、學年結束前應參加主辦單位辦理之期末報告,總結辦理之成效與建議。
五、獲選學校從事推廣時,得邀請審查委員共同參與。
六、獲選學校實施一年後,主辦單位將安排媒體專題報導執行成果,以擴大推廣成效。
柒、辦理時程
第四屆三好校園期程表
第四屆三好校園徵件截止 103年7月24 日(星期四) 請以掛號或快遞寄達
複審專業對話 103年8月20日至8月23日
(擇一日召開) 日期另行公告
地點:佛光山台北道場
第四屆三好校園選拔結果公告 8月底 日期另行公告通知
三好校園共識營 103年9月22日至9月28日
(擇一日舉行) 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期中報告 104年1月5日至1月10日
(擇一日召開) 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第四屆三好校園暨第三屆星雲教育獎聯合贈獎典禮 104年5月中旬 日期及地點另行公告
期末報告 104年6月29日至7月10日 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捌、申請方式與審查內涵
  本計畫旨在鼓勵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將「三好運動」當作品德教育的核心價值,並發展有效的策略,使親師生能在生活中思辨、反思與力行「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的行為,進而內化為個人的品德力,積極形塑優質之校園文化。
參與選拔之學校請填列「申請表暨方案計畫書」(如附件資料)(請至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網站http://www.vmhytrust.org.tw下載),並於103年7月24日(星期四)前以掛號或快遞方式寄送至「三好校園工作小組」(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F),逾期者不予受理。報名繳交資料:
 一、申請表暨方案計畫書紙本一式三份(含用印正本乙份)。
 二、申請表暨方案計畫書之電子檔,請Email、燒錄光碟或存於隨身碟,擇一
方式寄送。
  各校繳交的計畫書以4頁為原則,計畫內容以落實「三好」概念為主,並以五大指標融入實踐計畫,其評分重點在於學校發揮之創意,及親師生共同參與之精神。

 一、三好理念
   以學生為主體、重視人本與關懷,能將三好運動融注學校整體教育體系,包括行政實踐、制度常規、教學活動,及生活上的親師生互動等,使每個人都是三好運動的推動者也是實踐者。
 二、團隊參與
   能融入家長及社區參與意識,親師生與社區攜手合作共同致力推動,並主動參與專業社群對話,重視經驗傳承與分享。
 三、環境型塑
   能營造有利於學生表現品德行為的環境,以多樣化的學習活動帶動親師生落實推動,亦能關注學生適性需求與學校整體氣氛的營造。
 四、實踐策略
   能具體規劃落實三好運動及與學校品德教育結合之策略,無論透過正式課程教學或活動設計,力求教材、教法、媒體與科技、實踐方案、推廣服務、評量方式等具有創新價值。
 五、預期成效
   所提出的策略能實際用於校園,具成效指標與評估方式,能深化學生品德行為與自省學習力,增進學生知識、技能與情意等層面的發展與成長,有效實踐計畫目標。
玖、獎勵方式
 一、依學校提出之計畫書內容及實施規模,經委員會審核,由主辦單位提供本實踐計畫及分享活動所需經費。各類申請及獎助金之說明如下:
獎勵類別 大專校院組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第一次通過選拔之學校 1.若以院、系、所或社團申請,獎助金額最高新台幣20萬及獎狀乙只。
2.若以全校實施申請,獎助金額最高新台幣50萬元及三好校園匾額乙幀。 獎助金額新台幣5萬至20萬元及三好校園匾額一幀。
連續二年申請並獲選之學校 1.若以院、系、所或社團申請,獎助金額最高新台幣10萬及獎狀乙只。
2.若以全校實施申請,獎助金額最高新台幣10萬至25萬元及獎狀乙只。 獎助金額最高新台幣10萬元及獎狀乙只。
連續三年申請並獲選之學校 1.若以院、系、所或社團申請,獎助金額最高新台幣10萬及獎狀乙只。
2.若以全校實施申請,獎助金額最高新台幣25萬元及「典範三好校園實踐學校」獎座乙座。 獎助金額最高新台幣10萬及「典範三好校園實踐學校」獎座乙座。
非連續但累計為第三次申請之學校 1.若以院、系、所或社團申請,獎助金額最高新台幣10萬及獎狀乙只。
2.若以全校實施申請,獎助金額最高新台幣15萬元及獎狀乙只。 獎助金額最高新台幣5萬及獎狀乙只。
 二、獲頒「典範三好校園實踐學校」,經主辦單位邀請參加三好校園實踐學校的期中、期末分享,並提供每校二人之交通費補助。
拾、觀摩分享
 一、獲選學校期中報告由主辦單位安排觀摩分享活動,每校參加成員至多3人。學校應將得獎計畫與期中成果於學校網站分享。
 二、獲選學校期末報告由主辦單位安排辦理成果發表與分享活動,每校參加成員至多3人。學校應將得獎計畫、期中與期末成果於學校網站分享。
 三、「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典範三好校園實踐學校」,有義務接受主辦單位邀請,對外經驗傳承與分享。
拾壹、推廣服務
  獲選學校除被動接受其他學校參訪觀摩外,應主動對社區提供品德教育相關推廣活動。
拾貳、宣導活動
 獲選學校配合佛光大學及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品德教育相關活動推廣事宜,並接受媒體作專題報導。
拾參、資源運用
 一、獲選學校辦理相關活動得聯繫當地佛光山道場,申請提供場地,推動三好相關活動等服務。
二、獲選學校辦理相關活動得向主辦單位申請三好相關教材及人間衛視、人間福報之採訪報導。
三、為廣宣導,請獲選學校配合人間電視台、人間福報相關採訪活動。

「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工作小組聯絡人
余小姐
電話:(02)2762-9118
e-mail:purelandshw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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