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防制網路霸凌具體作為,惠請各校教導學生有關遇到網路霸凌相關處理的SOP流程及宣導防制網路霸凌的報案專線

主旨:檢送,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6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059161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於每學期初開學第1週辦理推動「友善校園活動」,積極向學生宣導「防制校園霸凌」及「校園正義」的觀念;並透過教育宣導、發現處置及輔導介入等三級預防措施,積極預防及處理校園霸凌事件。
三、依「各級學校學生安全健康上網實施計畫」請各校強化資訊倫理教育及網路禮儀宣導,加強學生法治及對於霸凌行為法律責任認知,鼓勵家長關心學生網路使用情形,並在各級學校師長教導下,讓學生能正確使用網路,持續推動防制網路霸凌事件發生。
四、各校應將資訊教育重大議題之核心能力「資訊科技與人類社會」納入「資訊教育」中,其內涵包括資訊倫理、資訊相關法律、正確使用網路及善用網路科技擴大人文關懷等,並函轉教育部來文請學校積極將學生正確使用網路相關議題(含家長如何教導子女安全上網、防制不當使用網路、資訊倫理、資訊教育、網路霸凌及網路成癮等)知能納入課程規劃及教育宣導,以協助家長了解並規範孩子正確使用電腦與網路。
五、為營造安全、溫馨、適性的友善校園環境,並建構健康、和諧的校園風氣,積極預防校園霸凌事件發生,請各校教導學生在網路使用時應遵守的網路禮儀及遇到網路霸凌時可採取以下措施:
(一)保留證據:將霸凌的圖文影像等內容保留存證 (可利用鍵盤右上角「Print Screen」按鍵儲存畫面),做為後續處置的佐證。
(二)阻斷霸凌管道:可透過社群網站的「解除朋友關係」或「封鎖」功能,阻斷霸凌者與當事人的聯繫管道,避免持續和當事人對話,或看到當事人所更新的訊息。
(三)向網管部門檢舉:利用社群網站「檢舉」功能或透過影音網站的「安全中心」向網站管理部門檢舉、舉報;網管部門會根據網站使用規則決定是否移除霸凌內容,或停用霸凌者的帳號。
(四)尋求專業協助: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可諮詢學校的導師或輔導老師、醫療院所的心理師或精神科醫師,或向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200-885反應(或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版留言),以及「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http://www.win.org.tw/)」申訴。
六、本縣依教育部來文加強督導轄屬學校加強宣導防制校園霸凌多元反映管道,並督促學校應強化各類別校園霸凌通報、處置及輔導作為。
七、製作「防制網路霸凌」4張宣導單加強對不同學習階段的學生進行宣導,以強化學生、家長及社會大眾對網路倫理及素養之正確認知。
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已依法成立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WIN,於網路平臺新增受理網路霸凌申訴及個案轉介,亦增加網路霸凌通報服務(02-33931885),請各級學校宣導所屬學生及家長如遇網路霸凌可及時通報,降低可能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