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辦法公告鼓勵本校同仁踴躍參加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2月26日臺教學(三)字第10400208349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提供全國各界瞭解校園推動生命教育情形,以增進對生命的意義認識、尊重與珍惜生命的價值、熱愛並發展獨特的生命,茲訂定「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計畫」。
三、本案由本府辦理初審並遴薦人員教育部複審,為期本案順利進行,請依以下說明辦理初審送件:
(一)104年5月15日(星期五)前,寄送相關資料至南光國小輔導處蔡淑貞主任收,地址:54550南投縣埔里鎮中正路251號。
號。
(二)應備資料:
1、遴薦及具體事蹟表1式3份。
2、相關補充資料,隨附1式3份。
3、資料請依序裝訂,避免使用資料夾並附電子檔。
四、送件資料及其他相關事宜請詳閱「104年南投縣政府所屬學校申請『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計畫』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