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南投縣政府113年3月4日府行新字第1130057336號函辦理。
二、 旨揭宣導期程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底,宣導內容為
「車輛行經路口,停讓行人先行」、
「過馬路左右查看,注意來車動態」、
「汽車駕駛路口轉彎擺頭察看,避免A柱遮蔽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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