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縣103年4月30日府建使字第10300866861號公告本縣轄內機械遊樂設施部分停止使用乙份。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3年4月30日府建使字第1030086686號函辦理。
二、本縣轄內遊樂園-魚池鄉九族文化村及仁愛鄉泰雅渡假村設置之機械遊樂設施部分已停止使用,詳如公告事項(如附件),請遊客勿隨意搭載,以免發生危險。
批次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