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10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招生簡章

南投縣10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
音樂班招生簡章

壹、依據
一、藝術教育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
二、教育部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三、南投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學生鑑定實施要點。

貮、目的
一、發掘音樂才能優異學生,使其接受適性之教育。
二、培育具優異音樂才能之學生,施以專業性音樂教育,增進學生展演、創作及鑑賞能
力。
三、發展學生之音樂潛能。

參、報名資格
一、音樂班新生招生:102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或符合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入學國中就讀資格者,且考生應檢附經指導教師、家長或專家學者觀察推薦簽署之觀察推薦表 (如附件三)。
二、插班生考試:公私立國民中學一年級及二年級在學學生。

肆、報名表
自即日起於草屯國中領取報名表,或由草屯國中網址:http://www.ttjhs.ntct.edu.tw/ 下載。

伍、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 時間:報名自103年4月7日(星期一) 起至103年4月11日(星期五) 止,
每天08:30~16:00。
二、 地點:南投縣立草屯國民中學輔導室
校址:54265南投縣草屯鎮虎山路808號
詢問電話:049-2362050轉150–154 或 音樂班專線049-2380705

陸、招生方式
一、書面審查: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以上音樂類科競賽之決賽表
現優異,獲個人前三名獎項(請檢附獲獎相關證明文件),審查說明如下:
(一)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全國性比賽指定為「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二)音樂類科之競賽活動係指個人組音樂競賽,且競賽項目須與申請應考科目一致。
(三)參加音樂班新生考試者,上述獎項應為國小四、五、六年級期間所獲得個人組前
三名之成績;參加轉學考試者,上述獎項應為國小五、六年級或國中一年級期間
所獲得個人前三名之成績。
(四)政府機關(構)應為本國(或該國)之教育或文化主管行政機關。
(五)國際性競賽,係指三個國家或三個國家以上之跨國性比賽,其主辦國之辦理單位
應為該國政府機關,且國際性競賽證明需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
(六)持用國外所發文件者,需取得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文件證明,並繳驗有關證明文
件(附中譯文件)。所備之文件如為虛偽不實之資料者,將觸犯刑法第二百一十
四條之「偽造文書罪」,爾後若證實上述情事則註銷其鑑定資格。
(七)符合書面審查資格者,請繳交「音樂表現與具體事蹟」表格(如附件六) 。未通過
書面審查者得參加術科測驗。
二、術科測驗
(一)音樂基礎能力測驗:考試範圍為基礎聽音、樂理及國小四~六年級音樂課本之音
樂常識。
(二)演奏唱能力測驗:
1. 除鋼琴必考外,每位考生應自下列選考項目中任選一項:
(1)理論作曲。(選考項目為理論作曲者:指定動機,發展成一首鋼琴曲。)
(2)弦樂器。
(3)管樂器。
(4)打擊樂器。
(5)國樂器。
(6)聲樂。
(7)其他。
2. 鋼琴及選考項目:自選曲各一首。(限時三分鐘)

(三) 測驗計分方式:
(1)音樂基礎能力測驗:佔總成績20%。
(2)鋼琴及選考項目,擇高分者佔總成績60%,另一項目佔總成績20%。
(四)術科測驗需注意事項:
1. 鋼琴、定音鼓、木琴(52鍵)由學校提供外,其餘樂器、伴奏及應考文具請考
生自備。
2.任何樂曲不必反覆。
3.演奏樂曲均須背譜。
(五)測驗時間及地點:103年5月4日(星期日)上午8:40分起於草屯國中舉行。

柒、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一,參加插班生考試者請填寫附件二之報名表)、准考證,貼妥
最近3個月2吋半身照片2張。
二、繳交報名費新台幣1600元;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
民或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免收報名費(須附證明文件)。
三、各考生應依規定檢附觀察推薦表(如附件三)。
四、參加書面審查者(如附件六),請檢附正本之相關佐證資料。
五、報名完成後請領取准考證。
六、身心障礙學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於報名時一併提出申請(如附件四)。
身心障礙考生考場服務辦法:
(一)服務對象為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視障、肢障、嚴重情緒障礙及其他因功能性障礙影響閱讀、書寫能力並領有本縣鑑輔會核發有效證明之考生。
(二)其他患有下肢、情緒等障礙或重大疾病者,請於報名時告知承辦學校,承辦學校彙整轉交鑑定小組,無需填寫考場服務申請表。
(三)申請考場服務需繳交個別化教育計畫及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鑑定小組核發之
   鑑定證明。
(四)提供考場服務以不影響考試公平性為原則,且經過專家學者組成之審查小組審定。

捌、錄取標準
一、通過書面審查者,優先入班。
二、參加術科測驗者:依術科測驗總分高低擇優入班,如遇術科測驗總分相同者,依演奏
唱能力測驗得分高低依序錄取。
三、音樂班新生合計錄取最高30名,備取若干名;插班生擇優錄取若干名。

玖、放榜
錄取名單於103年5月8日(星期四)前公告於草屯國中佈告欄及網頁,並另以書面個
別通知。

拾、成績複查
一、時間:103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09:00至16:00。
二、地點:草屯國中輔導室。
三、申請複查應攜帶文件:10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招生成績複查申請表(如附
件五,請事先填妥)、成績通知單、准考證,並繳交複查費新台幣100元。
四、複選複查每人以一次為限。複查僅確認成績之登錄、計算,不重新閱卷。

拾壹、報到日期
103年5月13-15日(星期二至星期四上午08:30至16:30,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其名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拾貳、附則
一、本簡章經本縣藝術才能學生鑑定小組通過後公布實施。
二、鑑定結果經本縣藝術才能學生鑑定小組審核後放榜。
三、新生入學後,依規定皆須上術科共同課。











(附件一)
南投縣10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新生招生報名表
准考證號碼: 日期:103年 月 日
相片黏貼處
(測驗前3個月內2吋
正面半身照片,
背面書寫姓名) 姓名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性別 □男
□女
學歷 畢業學校 縣/市 小學
畢業年月 年 月
通訊住址 □□□□□(郵遞區號)
聯絡電話 住宅:( )
手機:
演奏唱能力
測驗項目 (1)鋼琴 (2) □弦樂器: □管樂器:
□國樂器: □理論作曲 □打擊樂器
□聲樂 □其他: (請勾選一項)
身份別 □音樂班 □非音樂班 繳費身分 □一般生 □低收入戶
□原住民 □身心障礙或其子女者
學生家長
簽章

畢業國小
教務處核章
‥‥‥‥‥‥‥‥‥‥‥‥‥‥‥‥‥‥‥‥‥‥‥‥
相片
黏貼處
(測驗前3個月內2吋
正面半身照片,
背面書寫姓名) 日期 時間 活動內容 監考人簽章
5月4日
(星期日) 08:40 - 09:00 報到/
測驗說明
09:00 - 10:00 音樂基礎
能力測驗
10:10 - 鋼琴測驗
演奏唱及
理論作曲測驗
南投縣103學年度國民中學
藝術才能音樂班新生招生

准考證

准考證號碼:╴╴╴╴╴╴╴

考生姓名: ╴╴╴╴╴╴╴╴

就讀學校:╴╴╴╴╴╴╴╴

聯絡電話:( )╴╴╴╴╴╴

手 機:╴╴╴╴╴╴╴╴ 注意事項

1.考生須於規定時間,攜帶准考證入場,未到考試時間,不得先行入場。
2.考生入場後,請按編定座號入座,遲到者即不准入場,該節考試時間未結束前不准離場。
3.筆試時考生請自備2B鉛筆、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橡皮擦、修正液(帶),其他物品(含手機)請勿攜帶入場。
4.考生不得有交談、偷看、抄襲、夾帶、頂替或其他舞弊情事,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5.試題須按時繳回,不得攜出試場。
6.鐘聲響立即停止作答。
7.鋼琴、定音鼓、木琴(52鍵)由主辦學校準備,其餘樂器、伴奏請考生自備。
(附件二)
南投縣10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插班生報名表
准考證號碼: 日期:103年 月 日
相片黏貼處
(測驗前3個月內2吋
正面半身照片,
背面書寫姓名) 姓名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性別 □男
□女
學歷 現就讀學校 縣/市 中學
學習狀況
調查 曾就讀( )國小音樂班(非樂團、樂隊)
通訊住址 □□□□□(郵遞區號)
聯絡電話 住宅:( )
手機:
演奏唱能力
測驗項目 (1)鋼琴 (2) □弦樂器: □管樂器:
□國樂器: □理論作曲 □打擊樂器
□聲樂 □其他: (請勾選一項)
身份別 □音樂班 □非音樂班 繳費身分 □一般生 □低收入戶
□原住民 □身心障礙或其子女者
學生家長
簽章

現就讀國中
教務處核章
‥‥‥‥‥‥‥‥‥‥‥‥‥‥‥‥‥‥‥‥‥‥‥‥
相片
黏貼處
(測驗前3個月內2吋
正面半身照片,
背面書寫姓名) 日期 時間 活動內容 監考人簽章
5月4日
(星期日) 08:40 - 09:00 報到/
測驗說明
09:00 - 10:00 音樂基礎
能力測驗
10:10 - 鋼琴測驗
演奏唱及
理論作曲測驗
南投縣103學年度國民中學
藝術才能音樂班插班生考試

准考證

准考證號碼:╴╴╴╴╴╴╴

考生姓名: ╴╴╴╴╴╴╴╴

就讀學校:╴╴╴╴╴╴╴╴

聯絡電話:( )╴╴╴╴╴╴

手 機:╴╴╴╴╴╴╴╴ 注意事項

1.考生須於規定時間,攜帶准考證入場,未到考試時間,不得先行入場。
2.考生入場後,請按編定座號入座,遲到者即不准入場,該節考試時間未結束前不准離場。
3.筆試時考生請自備2B鉛筆、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橡皮擦、修正液(帶),其他物品(含手機)請勿攜帶入場。
4.考生不得有交談、偷看、抄襲、夾帶、頂替或其他舞弊情事,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5.試題須按時繳回,不得攜出試場。
6.鐘聲響立即停止作答。
7.鋼琴、定音鼓、木琴(52鍵)由主辦學校準備,其餘樂器、伴奏請考生自備。

(附件三)
南投縣10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類學生觀察推薦表

一、學生基本資料: 填表:103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別 推薦人關係
就讀學校  縣(市) 國民  學
 年  班  號 推薦人簽名或蓋章

二、音樂優異能力觀察量表:
(※高低依次為5至1,請勾選適當選項:5為完全符合,4為大致符合,3為部分符合,2為小部分符合,1為完全不符)
觀 察 項 目 5 4 3 2 1
1. 對音樂學習極為專注和執著,且有強烈之動機。 □ □ □ □ □
2. 具有優異的音感,及辨識音色的能力。 □ □ □ □ □
3. 具有良好讀譜能力,能快速正確地學習新樂曲。 □ □ □ □ □
4. 具有良好聽覺記憶,能將聽過的樂曲正確迅速地唱奏或辨識紀錄之。 □ □ □ □ □
5. 喜愛音樂,具有相當程度之唱奏能力並能表達音樂內涵。 □ □ □ □ □
6. 唱奏音樂時具有自然合韻之肢體語言。 □ □ □ □ □
7. 具有音樂即興或創作能力,能夠創作音樂作品或改編樂曲。 □ □ □ □ □
8. 具備音樂鑑賞能力,能評析樂曲,並有獨到的見解或優秀詮釋能力。 □ □ □ □ □
9. 喜愛參加音樂展演或競賽活動並有優異表現。 □ □ □ □ □
10. 善於運用日常生活媒材來表現音樂,或經常以音樂表現思維作為學習媒介。 □ □ □ □ □
總計得分 分。備註 : 每題最高5分,滿分30分,30分以上者使得推薦,並請詳細勾選。
三、音樂表現與具體事蹟:
(一)推薦人(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或家長)之觀察序敘述
(※請以簡明文字描述其音樂才能特質或表現傑出等具體事蹟)




(二)國小階段表現優異具體事蹟(參加插班生者含國中一、二年級)
(※請填寫音樂類表現事蹟,並將具體證明文件影本以A4規格依序裝訂於表後)
資料序 主辦單位 獲獎年月 獲獎項目 名次等第
1 年 月
2 年 月
3 年 月
4 年 月
5 年 月


(附件四)
南投縣10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招生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考生姓名 性別 □ 男 □女
原就讀學校 縣市 學
家長或監護人 聯絡電話 電話:
手機: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正反面影本
或
縣市鑑輔會證明影本
(請浮貼)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項目:請考生依需求勾選申請項目
申請項目 需求情形 審定結果
提早入場 □ 是(提早五分鐘進入市場準備)□ 否 □ 是□ 否
放大試題 □ 是(提供放大為1.5倍之影印試題)□ 否 □ 是□ 否
需要考場準備之輔具 □ 檯燈
□ 放大鏡
□ 其他(請說明): □ 是□ 否
其他特殊需求
(請詳填) □ 是□ 否
考生親自簽名:
監護人代簽: (原因說明)(無法親自簽名者由其監護人代為簽名並註明原因)
審查單位核章:





(附件五)
南投縣10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招生成績複查申請表
收件編號: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姓名 准考證號碼
聯絡電話 住宅:( )
手機: 聯絡地址
申請複查項目
(請勾選) □音樂基本能力測驗 □演奏唱能力測驗(一) □演奏唱能力測驗(二)
原登記成績結果
申請人簽名
繳複查費
(新台幣100元)



---------請---------勿---------撕---------開---------


南投縣10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招生成績複查結果表
收件編號:
學生姓名 准考證號碼
申請複查項目
(請勾選) □音樂基本能力測驗 □演奏唱能力測驗
複查成績結果
備註








(附件六)

南投縣10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招生書面審查報名表
編號 : 日期:103年 月 日
相片黏貼處
(測驗前3個月內2吋
正面半身照片,
背面書寫姓名) 姓名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性別 □男
□女
學歷 畢業學校 縣/市 小學
畢業年月 年 月
通訊住址 □□□□□(郵遞區號)
聯絡電話 住宅:( )
手機:
得獎樂器
項目名稱 □鋼琴
□弦樂器: □管樂器:
□國樂器: □理論作曲 □打擊樂器
□聲樂 □其他: (請勾選)
身份別 □音樂班 □非音樂班 繳費身分 □一般生 □低收入戶
□原住民 □身心障礙或其子女者
學生家長
簽章

畢業國小
教務處核章
‥‥‥‥‥‥‥‥‥‥‥‥‥‥‥‥‥‥‥‥‥‥‥‥

一、推薦人(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之觀察推薦
(※請以簡明文字描述其音樂才能特質或表現傑出等具體事蹟)

二、音樂表現優異具體事蹟
(※請填寫音樂類表現優異事蹟、並將具體證明文件影本以A4規格依序裝訂於表後)
資料序 主辦單位 獲獎之年月 事蹟項目 名次
年 月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