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知「教育部生命教育中程計畫(99-102年)與推動方案(103-106年)策略及工作項目彙整對照表暨修正意見表」乙份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11月6日臺教學(三)字第1020166116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99年訂頒之「教育部生命教育中程計畫」,於102年底執行完竣,為延續既有成果賡續推動生命教育,特委託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草案)」研擬計畫,以作為教育部下階段(103年至106年)推動生命教育之參據,請就案內工作項目檢視,若有建議修正意見請於102年11月12日前函復本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