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安全實施方案
行政院102年4月8日院臺內字第1020016936號函同意
衛生福利部102年10月3日部授家字第1020850073號函修正
壹、依據
一、96年4月4日行政院第3034次會議院長提示:本報告對推動兒童人身
、居家、交通、校園、遊樂設施及其他各方面的安全都已提出了具體措施,希望各部會要能確實做到;政策貴在執行,各種良法美意,尚賴各部會確實督管所屬以及與各級政府共同合作,落實執行並建立檢討督管機制,方能有效保護兒童。
二、98年5月14日行政院第3144次會議院長提示:由近來發生的數起校園暴力、網路交友殺人等事件,可見兒童及少年可能涉足場域包括學校、交通、遊樂場、公共設施,甚至虛擬的網路世界等。因此,我們需要更嚴密的作法防杜兒童少年可能發生的傷害,請內政部會商教育部、法務部、交通部、通傳會及本院衛生署、新聞局等相關機關,整合相關的措施,以專案方式來推動。本案實施期程至101年12月31日止。
三、101年12月13日行政院院臺內字第1010075968號函指示:鑒於兒童安全向為社會關注議題,為確保整體兒少安全維護政策及措施之完整性、連續性,並落實監督管考機制,繼續發揮應有成效,請於本方案101年下半年度業務檢討會議進行總檢討後再行報院。